致各潜在供应商:
****,****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财政核拨),负责我省帆船、帆板(风筝板)、冲浪等项目运动队的训练管理比赛等工作,主要职责: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帆船、帆板运动人才;代表国家和**省参加国内外各项赛事,创造优异运动成绩;负责制定我省帆船、帆板项目发展规划,负责管理省级帆船、帆板运动队;负责所管项目的普及与提高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体育局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本次拟采购的2024年度各运动队训练比赛器材采购项目中的水翼及配件、水翼风筝及配件,49erFX比赛船及配件,激光级比赛船配件、470级配件、冲浪板及配件等产品均是奥运会比赛指定帆板和帆船级别所使用的比赛器材,是用于新周期训练比赛需要,主要用于备战下一阶段的第十五届全运会、亚运会、世锦赛、奥运会等国内外帆船、帆板、冲浪竞赛项目,目前因我国目前没有能达到符合奥运会等国际体育赛事帆船竞赛项目《帆船竞赛规则》、****协会要求的设备器材产品和生产厂家,因此申请购买水上运动设备一批合计179项,以满足训练和比赛要求,预算金额为740.9882万元;其中进口产品共144项(内容包括水翼帆板及配件、水翼风筝板及配件、49erFX比赛船及配件、激光级比赛帆、470级配件、冲浪板及配件),合计金额为705.0757万元; 35项为国产产品,合计金额为35.9125万元。采购需求以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材料原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加****中心,潜在供应商未在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材料的或递交了书面材料但未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将视其意见无效,无法满足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公示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4日17:30时为止。
采购人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银江6路
电话:0592-****057
联系人:蔡凯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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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