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高王路(凤港引渠路-****界)工程(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
发表时间:2023-11-22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 2023年11月15日,项目建设****交通局组织召开了**区**东环线(嘉河道北—京津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对**区**东环线(嘉河道北—京津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会后,验收调查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建设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王路(凤港引渠路-****界)工程(二阶段) 二、建设地点:**市**区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邮箱:****@163.com 附件1:公示稿-高王路(凤港引渠路-****界)工程(二阶段); 链接:https://pan.**.com/s/1eVhuaZXwA2tbvGALpgKaQQ 提取码:k2fc 附件2:高王路(凤港引渠路-****界)工程(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https://kdocs.cn/l/cc37AaQlQm0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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