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监控改造及路灯亮化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场监控改造及路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场监控改造及路灯亮化工程。
1.2工程地点:****广场。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广场监控改造及路灯亮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交接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4最高投标限价:29.67万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结论付至8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按审计结论结清工程款。
3.2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乙方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确定价格最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七、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
发布媒体:****政府网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领取方式:微信发送。
九、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时间,节假日不休)。
9.2 投标报名地点:****(**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9.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4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7909(微信)
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苏农汇丰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