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河烟草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金瓯土地****公司 |
监测单位 |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说 明 | **烟草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工业园区星田工业区**烟草产业园南侧,距离**市**5.5km,行政区划隶属于**市弥阳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29'13.39",北纬24°21'10.03";项目区东侧紧邻烟草产业园2号路,南北地块中部现状已有12m宽厂区道路,北地块北侧、西侧临厂区8m宽内部道路,南地块西侧临厂区12m宽内部道路,本项目充分利用项目周边已建厂区道路,交通十分便利,项目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1.05hm2,总建筑面积12854.34m2,建筑密度32.63%,容积率为0.60。其中,南地块建设包括联合工房1座、架空输送连廊(位于征地红线外,为架空布置,该部分纳入占地仅考虑桩基础占地),建筑面积9266.66m2;北地块建设生产管理用房1座、职工食堂1栋、倒班宿舍1栋、雨棚(架空布置),建筑面积3587.68m2。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本项目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只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可不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为做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编写了《**烟草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作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通过深入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实地调查了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等,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024年8月8日,****在****市弥阳镇主持召开了**烟草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会代表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在水保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5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特此公示。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文禹 电话:187****7475 编制单位:**金瓯土地****公司 联系人:孟会芳 电话:195****2965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