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有源天线模块 同类项目:有源天线模块>和子阵测试系统 同类项目:子阵测试系统>采购(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禹****公司 | ****500.00 |
公示期:自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2024年08月08日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有源天线模块和子阵测试系统采购(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此次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5页“2.2.2 脉冲矢网”-“d)系统动态范围(保证值):≥122dB;e)最大输出功率(保证值):≥12dBm”修改为:“d)系统动态范围(保证值):≥96dB (10MHz~50MHz);≥110dB (50MHz~500MHz);≥125dB (500MHz~26.5GHz);e)最大输出功率(保证值):≥13dBm(10MHz~20GHz);≥10dBm(20GHz~26.5GHz)”;
2、招标文件第46页“2.2.5 宽带功率放大器”-“e)输出功率平坦度:≤±0.3dB(稳幅工作状态下)”修改为:“e)输出功率平坦度:≤±0.3dB(稳幅37dBm输出状态下,2~18GHz全频带内功率平坦度)”;
3、招标文件第72页“2.2.2 脉冲矢网”-“d)系统动态范围(保证值):≥122dB;e)最大输出功率(保证值):≥12dBm”修改为:“d)系统动态范围(保证值):≥96dB (10MHz~50MHz);≥110dB (50MHz~500MHz);≥125dB (500MHz~26.5GHz);e)最大输出功率(保证值):≥13dBm(10MHz~20GHz);≥10dBm(20GHz~26.5GHz)”;
4、招标文件第72页“2.2.5 宽带功率放大器”-“e)输出功率平坦度:≤±0.3dB(稳幅工作状态下)”修改为:“e)输出功率平坦度:≤±0.3dB(稳幅37dBm输出状态下,2~18GHz全频带内功率平坦度)”。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
****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