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室内消防报警设备完善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受****委托,就“******局室内消防报警设备完善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4年8月8 日 9 时30 分,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地址 | ******开发区金海****花园A区1#0112室 | |
投标报价(元) | 139911.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交货期限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地址 | **省**市高新区长**路669****广场A01、A02幢1-512室 | |
投标报价(元) | 144463.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交货期限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地址 | **省**市汴****侧 | |
投标报价(元) | 134903.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交货期限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公示期:2024年8月9 日至2024年8月13日
招标投标的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书面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利害关系证明资料);
(二)在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
****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本评标结果在以下网站公示: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汴河路小区12栋1单元1701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2****3703
邮 箱:****@qq.com
****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