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润钢结构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1MA1P4TQ24F | 建设单位法人:朱冬笋 |
高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寅阳**工大道106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泰润钢结构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寅阳**工大道1069号 |
经度:121.7615 纬度: 31.71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08 |
启行审环〔2023〕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1P4TQ24F001X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1MA1P4TQ2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81MA1P4TQ24F | 验收监测单位:**添蓝****公司 |
****0600MA1XUKDQ26 | 竣工时间:2024-04-30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1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品种无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 配套的仓储设施总储存容量未发生变化。 生产装置数量和规模与环评报告一致。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变更。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06 | 0 | 0 | 0 | 0.081 | 0.081 | |
0 | 0.294 | 0 | 0 | 0 | 0.294 | 0.294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32 | 0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4 | 0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0.405 | 0 | 0 | 0 | 0.405 | 0.4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和隔油池,经处理废水进****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 |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与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四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未列入其中的NH3-N、TN、TP可以参照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切割烟尘设备自带烟尘净化装置,抛丸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1#排气筒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共同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处理设施。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 | 本项目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高效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2#高排气筒排放。 | 连续两天,每天三次。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切割机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达标。 | 连续两天,昼间各一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切割片、边角料、焊渣、废钢丸、不合格产品、收尘固废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过滤棉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切割片、边角料、焊渣、废钢丸、不合格产品、收尘固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其中废废切割片、边角料、焊渣、废钢丸、不合格产品、收尘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委外**化处置;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可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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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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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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