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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批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公司关于****100兆瓦400****电站项目接网等5项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5
****公司第一批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公司关于****100兆瓦400****电站项目接网等5项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XMGGGC2024DL0035)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2日17:00止。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编号 | 工期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1 | ****集团****公司**15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接网工程、**太仆寺****公司****开发区****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网工程、****大航新能源**朝格温都变200MWh储能电站项目接网工程、**三一锡林郭勒零碳制造产业园项目供电工程 | **** | 锡林郭勒****公司、****公司、青****公司、******公司 | ****2411.00 | 张晓丽 | 郝征宇 | 周改存 | 蒙215****12849 |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132 天 | 综合排序第一 |
呼****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研究院****公司、**满****公司 | ****0757.00 | 刘杰 | 李腾 | 姜庆鹏 | 蒙215****01204 |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132 天 | 综合排序第二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咨询院有限公司、********公司 | ****9517.00 | 付宁 | 李树森 | 付强 | 蒙215****11214 |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132 天 | 综合排序第三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编号 | 工期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2 | ****100MW/400MWh****电站项目配套接网工程 | **** | 锡林郭勒****公司、****公司、青****公司、******公司、**地矿地质****公司 | ****002.00 | 张行飞 | 王擘 | 杨光涛 | 蒙215****11117 |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132 天 | 综合排序第一 |
呼****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研究院****公司、**满****公司 | ****528.00 | 刘杰 | 李腾 | 石林军 | 蒙215****01208 |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132 天 | 综合排序第二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咨询院有限公司与********公司 | ****730.00 | 付宁 | 李树森 | 郭忠华 | 蒙215****25654 | 2024 年 8 月 2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 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132 天 | 综合排序第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地址:**市锡林大街东段
联系电话:0479-****3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陈大川、赵剑飞、勿日嘎、贾芳芳、崔冉
联系电话:0471-****766
邮箱: ****@163.com
监督机构:****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9-****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