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单一来源方式,对****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 2.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汉口西道3号和谐大厦1幢505-506室 3.成交金额:894785.13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芝田、吴津、唐晓(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涛、王伟 2.联系电话:****828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区铭隆大厦2号楼 3.采购人联系电话:唐晓 022-****0873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283 七、质疑、投诉方式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中心使用铭隆大厦2号楼12-13层办公,铭隆大厦2号楼位于铭隆大厦项目内,铭隆大厦项目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该企业于2016年11月22日与本项目开发商签订了《**市非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项目整体66290㎡,本次采购项目现属于该项目一部分。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故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2024年08月09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0631.pdf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06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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