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度钛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915686M | 建设单位法人:曹进利 |
曹进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高新区 |
****开发区马营镇宝钛路3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精度钛材加工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9-C3259-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开发区马营镇宝钛路36号 |
经度:107.25375 纬度: 34.32141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3 |
高新环评审批〔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7.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91568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6********91568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32MACAE8AA14 | 竣工时间:2024-02-20 |
2024-02-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9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钛及钛合金黑棒160t/a、钛及钛合金光棒700t/a(一阶段验收设计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钛及钛合金黑棒160t/a、钛及钛合金光棒700t/a(一阶段验收实际产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检验-锯切-加热-轧制-剪切-扒皮-退火-矫直-磨光-水抛光-补焊-修磨-平头-水抛光-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检验-锯切-加热-轧制-剪切-扒皮-退火-矫直-磨光-水抛光-补焊-修磨-平头-水抛光/干抛-检验 |
主要生产设备中,增加1台干抛机,用于特殊要求的产品加工(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该项订单用于航空航天行业,加工有特殊要求,并与对方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年加工量极小,约1t/a,该种产品材质要求不能接触水,不能使用水抛机加工,该产品年加工量虽极小,但经济效益较佳,且对企业发展有利,故增加该专用干抛机。该干抛机抛光位置位于设备内部,加工过程中设备封闭,干抛粉尘收集效率为95%,收集后,经集气管道送入除尘水箱处理,除尘水箱采用分离原理,将沉渣分离沉于水箱底部,沉渣定期清掏,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除尘水箱封闭仅留出气口,且出气口覆盖吸附棉,除尘水箱安装于封闭空间内。 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 第24号)中的《33-37、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可确定抛光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2.19千克/吨-原料,则抛光粉尘产生量约为0.002t/a。企业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通入集尘水箱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95%,经计算,粉尘逸散量为0.0001t/a(即0.1kg/a),底泥产生量为0.0019t/a。 该项目焊接工序是使用氩弧焊机修补产品表面偶然出现小黑点,环评阶段根据企业估算钛焊丝年使用量为5kg/a,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46kg/a,通过配套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去除效率为80%,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09kg/a。验收期间经企业测试,由于加工技术提高,产品品质较高,使用补焊机率极小,使用频率仅为环评阶段的20%,本阶段验收产能为环评产能的80%,经企业提供,钛焊丝年使用量为0.8kg/a,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0736kg/a,焊接烟尘排放量0.001472kg/a,较环评阶段减少了0.007528kg/a。 该项目环评阶段钛及钛合金光棒补焊完成后需要通过砂轮机对焊点进行修磨,使棒材表面光滑。环评阶段未对该工序进行定量分析,现验收阶段补充该修磨工序粉尘源强核算定量分析。环评阶段产品表面出现小黑点,使用氩弧焊机补焊,补焊完成后通过砂轮机对焊点或裂纹进行修磨。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年 第24号)中的《33-37、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可确定修磨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2.19千克/吨-原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约5%产品需要进行补焊及修磨,即35t产品需要进行修磨,则修磨粉尘产生量为76.65kg/a,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去除效率为80%,修磨粉尘排放量为15.33kg。现验收阶段,由于增加的专用干抛机,加工效果佳,产品品质较高,这1吨产品无需进行焊接及修磨,修磨粉尘排放量减少0.438kg/a。 综上可知,焊接烟尘排放量减少了0.007528kg/a,修磨粉尘排放量减少了0.438kg/a,增加的干抛机在抛光过程中抛光粉尘排放量为0.002kg/a。验收阶段,根据产品要求采用两种方式(修磨或者干抛)对产品进行修磨,即进行干抛的产品无需再进行修磨,因此修磨产能相较于环评阶段有所降低,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降低了0.443528kg/a。 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各项对照,第六条,新增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排放污染物种类未新增;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故该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焊接烟尘、修磨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抛光废水经设备自带循环水箱(1.26m×0.3m×0.24m)收集后循环使用(沉渣定期清掏,桶装暂存,外售处理); 3.噪声:车间内设置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隔振垫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关闭门窗、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处,位于车间内东侧,占地面积120m2,用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 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西侧,占地面积15m2,根据GB18597-2023及HJ 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改建,用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焊接烟尘、修磨粉尘经4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干抛粉尘经除尘水箱处理。 2.废水:抛光机(水抛)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抛光废水经设备自带三级沉淀箱(1.26m×0.3m×0.24m)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尘水箱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掏,桶装暂存,外售处理); 3.噪声:设备安装时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关闭门窗、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2号车间内东南侧,占地面积约60m2,用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 危废暂存间,位于2号车间西侧,扩建后面积约10m2,用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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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抛光废水三级沉淀水池 | 不外排 | 水抛光为加工过程中对抛光部位喷水,无抛光粉尘产生,产生的抛光废水经导流槽流入设备自带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三级沉淀池尺寸为:(1.26m×0.3m×0.24m)平均分为三格。 | 不外排 | |
2 | 除尘水箱废水处理设施 | 不外排 | 增加的一台干抛机采用除尘水箱除尘,除尘水箱采用水、渣分离原理,将沉渣分离并沉于水箱底部,沉渣定期清掏,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焊接烟尘处理设施 |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配备的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73--0.268mg/m3之间 | |
2 | 修磨粉尘处理设施 |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本次验收建设3台砂轮机,修磨产生的修磨风采通过配备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73--0.268mg/m3之间 | |
3 | 干抛粉尘处理设施(除尘水箱) |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本次验收增加1台干抛机,该干抛机抛光位置位于设备内部,加工过程中设备封闭,干抛粉尘收集后,经集气管道送入封闭空间内的除尘水箱处理,除尘水箱采用水、渣分离原理,将沉渣分离并沉于水箱底部,沉渣定期清掏,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73--0.268mg/m3之间,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措施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设备安装时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关闭门窗、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西、南、北厂界为公共厂界,厂界东侧昼间噪声为55- 56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 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 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规范化改建和管理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与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同时依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管理台账及按时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 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2号车间内东南侧,占地面积约60m2,用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 危废暂存间,位于2号车间西侧,扩建后面积约10m2,用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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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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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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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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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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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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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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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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