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其他 指标 | |||||||
沙G (2024) 002号 | **区锣场镇花台村318国道以南 | 55306.73平方米 | 物流仓储用地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 50年 | 1391.00万元 | 140.00万元 |
沙G (2024) 003号 | **市**区观音垱镇金鸡村 | 4280.84平方米 | 公用设施用地 | 不大于0.5 | 不大于50% |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 50年 | 115.00万元 | 11.00万元 |
二、上述宗地达到如下净地条件:1.土地上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2.没有涉及法律、经济纠纷;3.土地权利清晰,地块上没有其他项权利障碍(不存在高压电线杆迁移、河流改道、未发现文物保护单位迁移等相关问题);4.规划条件明确;5.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
1.规划指标:具体规划条件详见****《规划意见书》。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3.亩均税收:投产后亩均税收10万元/亩。
4.能耗指标: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34吨标准煤。
5.环保指标: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各自预处理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或行业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在**市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招拍挂出让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
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竞得人须承担该宗地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5.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 29日至2024年9月10日17:00时,到****领取,也可登陆****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j.****.cn/或**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www.****.com/直接下载。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 29日至2024年9月10日17:00时,到**市**区园林路93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1: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 10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地点为:**市**区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B区5楼开标一室举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0:00起至2024年9月11日10:00时止。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园林路93号
联系电话: 0716-****210
联 系 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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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