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塔山客运缆车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38939N | 建设单位法人:刘子腾 |
王若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薛庄镇谭家庄村77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沂**银座天蒙旅游区塔山客运缆车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5-旅游开发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6-N786-游览景区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 ******薛庄镇和南张庄村 |
经度:118.****5853 纬度: 35.****045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1-10 |
鲁环审〔201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32.8 |
252.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3893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3M88JE3B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09-30 |
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01 |
2023-1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b6ca0a118fbf40429a0cc2ff320a388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索道全长 1700m,高差480m;上站房主要由主站房、控制室、办公室、售票室、值班室、候车室、高低压配电室、机修间等组成,站房用地面积1065m2;下站房由主站房、驱动机房、高低 压配电室、控制室、机修间、备品备件库、售票室、办公室、会议室和值班室等,站房占地面积 1735m2 | 实际建设情况:客运缆车全长1834.9m,高差490.1m;上站房主要由主站房、控制室、办公室、售票室、值班室、候车室、高低压配电室、机修间等组成,站房用地面积1434m2;下站房由主站房、驱动机房、高低压配电室、控制室、机修间、备品备件库、售票室、办公室、会议室和值班室等,站房占地面积 1141m2 |
因索道搭设技术原因,塔山索道变更为缆车;缆车实际长度较略有变动,引起支架数量和轨道长度的变动,站房实际总占地面积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 248 号)有关要求,对易扬尘的散料堆场等采取设置围墙、加盖苫布、物料密闭运输、定期酒水清扫等措施,做好施工期的扬尘控制。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车辆、机械,减少尾气排放。2.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路域施工等,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段、对施工设备采取降噪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3.施工期采取最少土石方工程,减少挖填土石方量,控制对原有地表结构的扰动,避免诱发生态破坏。移挖作填,不设取士场、弃土场,弃方全部作为绿化用土等进行利用。占用地表层熟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后用于用地覆土生态修复时重新利用。4.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地方闲置房屋,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远离河边、林地集中分布区,以免污染水体、破坏生态。临时用地用毕后及时绿化恢复原有功能, 5.毁坏树木须依法向林业部门办理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用。林相改造、绿化建设所用物种立足于本地物种,避免有害物种入侵。确需引入外来物种,应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 248 号)有关要求,对易扬尘的散料堆场等采取设置围墙、加盖苫布、物料密闭运输、定期酒水清扫等措施,做好施工期的扬尘控制。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车辆、机械,减少尾气排放。2.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路域施工等,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段、对施工设备采取降噪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3.施工期采取最少土石方工程,减少挖填土石方量,控制对原有地表结构的扰动,避免诱发生态破坏。移挖作填,不设取士场、弃土场,弃方全部作为绿化用土等进行利用。占用地表层熟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后用于用地覆土生态修复时重新利用。4.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地方闲置房屋,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远离河边、林地集中分布区,以免污染水体、破坏生态。临时用地用毕后及时绿化恢复原有功能, 5.毁坏树木须依法向林业部门办理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用。林相改造、绿化建设所用物种立足于本地物种,避免有害物种入侵。确需引入外来物种,应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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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缆车项目营运期无废水排放,天蒙旅游区核心****处理站已于2019年完成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无 | 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 部进行了回用,不外排。缆车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废水排放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缆车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无 |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易扬尘的散料堆场等采取覆盖、物料封闭运 输、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车辆、机械,减少尾气排放。缆车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废气排放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经分段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监理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现场施工方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收 集桶,将产生的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部门收集处理。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自站房及基础开挖。本项目在建设中土石方量依据各类施 工工艺分段进行调配,按照地貌单元及不同施工工艺分别进行平衡,尽量做到各类施工 工艺及各标段土石方平衡。缆车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采用人工收集后,集中于景区东门附近的垃圾收集站, 与景区生活垃圾一同委托外运处理。 2、旅游区缆车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依托已验收的旅游区望海楼索道上站危废暂存间储存,委托****进行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采取最少土石方工程,减少挖填土石方量,控制对原有地表结构的扰动,避免诱发生态破坏。移挖作填,不设取士场、弃土场,弃方全部作为绿化用土等进行利用。占用地表层熟士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后用于用地覆土生态修复时重新利用。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地方闲置房屋,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远离河边、林地集中分布区,以免污染水体、破坏生态。临时用地用毕后及时绿化恢复原有功能。 毁坏树木须依法向林业部门办理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用。林相改造、绿化建设所用物种立足于本地物种,避免有害物种入侵。确需引入外来物种,应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 | 施工期采取最少土石方工程,减少挖填土石方量。移挖作填,不设取士场、弃土场,弃方全部作为绿化用土等进行利用。占用地表层熟士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后用于用地覆土生态修复时重新利用。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地方闲置房屋,施工场地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施工场地远离河边、林地集中分布区。临时用地用毕后及时绿化恢复原有功能。 毁坏树木依法向林业部门办理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用。林相改造、绿化建设所用物种采用本地物种 |
表7 风险设施
1 | 及时处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故,****处理站均须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 4000m3的中水回用池,控制事故排污, 确保污水零排放。 | 污水处理站已于 2019 年完成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缆车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火灾风险,采取以下风险措施:1、景区实行严格的景区防火检查制度,各检票口检查游客携带火种情况,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加强景区 24 小时巡逻,保证景区内不使用明火。 3、向游客发送防火宣传单。 4、通过电视屏、电子屏、景区广播向游客发布景区禁烟的相关注意事项。 5、各施工单位加强用电设备的检查,保证不因电器设备发生隐患。 6、景区内设置禁止吸烟的标识标牌,提醒游客。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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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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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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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绿化草木禁止采用外来入侵物种,防止侵害当地物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绿化草木采用当地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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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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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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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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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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