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县2024****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告中“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前后不一致,现澄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除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以外(若是委托代理人签字,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其它需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递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更新后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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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省****县
联 系 人:吴永华
电 话:139****11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麓龙路 199 ****中心 A 栋 804
联 系 人:吴彦、张鹏、沈鹏飞
电 话:173****3330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建设****办公室;
电话:074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