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自然资经告字****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cn/)举行一次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要求及已列入**失信惩戒措施基****政府供应土地的惩戒对象(信用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外,均可按《**市权益类公共**交易服务流程》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公告期、挂牌出让期、保证金交纳期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期为:2024年8月9日15时至2024年8月29日15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期为:2024年8月29日15时至2024年9月9日10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交纳期为:2024年8月29日15时至2024年9月6日15时。 四、竞买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陆**市公共**交易网进入**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游客登录,点击意向地块编号,对意向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进行查询或下载(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 五、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 申请人经认真阅读《**市权益类公共**交易服务流程》(下载地址为“**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政策法规”——“综合类专区”栏目),对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无异议后,可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市公共**交易网中的**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通过在计算机上插入CA数字证书(UK卡)登陆**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使用CA登陆账号,在首页上方的“出让公告”中点击意向地块的“我要申购”,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应按《**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指南》规定的程序操作,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第三部分中第三条,在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通过系统确认。申请人须以办理CA数字证书的名称按****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手工进行保证金查询确认;如申请人未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行手工确认,**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由此产生的无法参与竞买等所有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保证金确认到账后,系统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六、报价及竞价方式 (一)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挂牌出让期限内通过**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前述最小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数。 (三)竞买人必须在挂牌出让期截止前5分钟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程序为:挂牌出让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 (四)本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系统将按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最终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宗地的竞得人。 七、其他事项 (一)凡有意参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意向地块挂牌起始时间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市公共****分中心)-办事指南-自然**专区的《**市公共**CA证书办理介绍》(联系电话:0631-****026)。 (二)本次参与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必须按**市自然**电子交易系统要求进行配置(具体配置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概不负责,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如有疑问,****交易中心咨询。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有关情况和具体要求若有变更,我局将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四)此次交易出让人不组织对网上交易地块的集体现场踏勘,竞买人可根据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自行实地踏勘。 (五)竞买人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期间向**市土地利用储备科、********中心咨询。 八、特别说明 出让地块范围如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费用自理。如有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选择是否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其他相关情况详见该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龙 云 联 系 人:潘婷婷 联系电话:0631-****918 联系电话:0631-****016 地 址:**市商业街东首2号 地 址:**市**路108****中心三楼 开户单位:********中心 ****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