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幼儿园设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11: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预算金额 | ¥39.2690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仔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023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1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镇玉皇庙街3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023 |
项目概况 |
****幼儿园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幼儿园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2690.24
最高限价(如有):392690.24
采购需求:(1) 采购数量:1批;(2) 采购用途:满足采购人需求;(3) 简要技术要求:投标单位依照相关规范条文要求提供合格产品;(4) 采购项目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成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79.13%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79.13%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7.586%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2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2、采购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相关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雄**区公共**交易平台及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3、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雄**区公共**交易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4、根据新区关于双盲的通知,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5、暗标部分无需电子签章。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亚明、0312-****1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仔腾、0312-****02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031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镇玉皇庙街31号
联系方式:0312-****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仔腾
电 话:0312-****023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