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热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静电油雾净化器预处理后,与定子组件生产线调漆、浸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并经水喷淋+除雾器降温处理,上述废气与转子组件生产线调漆、刷漆、自然晾干、补漆、动平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合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的标准; 未被收集的废气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的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约2400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P、TN。其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400 mg/L、SS 300 mg/L、NH3-N 35 mg/L、TP 5 mg/L、TN 50 mg/L mg/L。根据计算,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等级标****处理厂接管标准。 3、固废 本项目各固废均得到相应的合理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因此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源经过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