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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中南木业年产15万立方米单板全自动旋切烘干及制炭智能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0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
****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中南木业年产15万立方米单板全自动旋切烘干及制炭智能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黄茆镇,年产15万立方米单板和2.4万吨机制炭。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38′29.934",北纬23°44′31.714"。项目南面为上水碾屯、西面为空地,东面为******公司,北面为池塘。项目较近的敏感点为南面6m的上水碾和东南面25m的玉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量。项目总用地面积43174.29m2,总建筑面积约23784.9m2。建设12条全智能单板旋切生产线、4条智能烘干生产线、1条机制炭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内容分为主体工程(4个厂房5280m2/个,4条烘干生产线、12条单板旋切生产线,一条制炭生产线)、辅助工程(1栋综合楼、1栋倒班楼、门卫室、消防控制室、原料堆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工程)和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噪声治理)。配备1台10t/h生物质锅炉。
机制炭生产工艺流程:1、粉碎:外购、自供的竹木废料粉碎成粒径较小的物料;2、烘干:原料经过烘干机进行烘干;3、制棒:通过制棒机进行原材料的压制,最终成型炭棒;4、炭化:炭窑由锅炉供热,成型棒由人工运至炉窑进行干馏炭化,炭化时将窑口用红砖封闭以隔绝空气;干馏分为三个阶段①脱水分解:此阶段温度在100℃~160℃,相对较低,成型棒中有机物首先脱水,随着温度升高,逐渐分解产生低分子挥发物;②热解:随着干馏温度的继续升高,温度达到275℃时反应加剧,有机物中的大分子发生键的断裂,即发生热解,生成木焦油、木煤气分解产物;③缩合和炭化:当温度进一步提高到450℃时,随着水和有机物蒸气的析出,剩余物质受热缩合成胶体。同时,析出的挥发物逐渐减少,胶体逐渐固化和炭化;成型棒干馏过程会得到木炭、木焦油、木醋液、木煤气四种产物。木炭为本项目最终产品。5、冷却、分选:从炉窑中出炉的机制炭放置于地面上通过自然冷却降温,冷却初期在机制炭表面撒少量水,水分蒸发使机制炭降温;6、成品包装:包装后即为成品,入库待售。
单板生产工艺流程:锯断:利用断木机将原木分断成不同长度的木段;打皮:将锯断好的原木,通过输送带送至打坯机,对锯断好的原木进行打皮;旋切:旋切机上进行旋切成单板;烘干:采用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热烟气直接进行物料干燥; 成品:烘干好的单板,存放待出售。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2%)。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地平整及建设施工工地,应采取设置遮挡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m,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石方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同时作业覆以防尘网、建筑垃圾和材料规范堆放及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原料堆场贮存及装卸粉尘、单板加工粉尘(锯断、打皮、旋切工段产生的粉尘)、制炭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粉碎粉尘、烘干废气、锅炉烟气、制棒废气、炭化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恶臭影响等。单板旋切、锯断、打皮粉尘:旋切生产线上设置4台涡旋风除尘设施,粉尘通过集尘罩收集,经涡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单板烘干废气、锅炉烟气、竹木废料烘干废气、制棒废气、炭化废气:一并经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至涡旋风除尘器处理,风机风量为10000m3/h,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DA002和DA00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达到严格50%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恶臭:项目木煤气、木焦油、木醋液在运输或储存时采用密闭管道,减少储存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上顶楼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排放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水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线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作息期间(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设置隔声棚(罩)、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降低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等措施来降低施工场界噪声,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项目夜间22:00-次日6:00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平整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运至相关消纳场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厨房垃圾及废油脂、锯断、打皮、旋切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木屑、树皮等、生物质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的木粉尘、木炭残渣、木焦油、木醋液等。木炭残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置;锯断、打皮、旋切过程中产生的木屑、边角料、树皮等作为生物质锅炉燃料;生物质锅炉灰渣:由人工定期清理,提供给农户作为肥料使用;除尘灰:全部用于锅炉燃烧原料;木焦油和木醋液的混合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及废食用油脂: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地面、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均进行防渗(包括硬化)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
(六)落实生态保护工作措施。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搞好土地利用及建设规划,尽可能避免土地**的浪费和破坏。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局限在场内,厂房建设后要对周围做好绿化等措施,恢复场内自然景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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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