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盛****公司、**省****公司、**省****公司、 ******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兴****公司、福****公司、福****公司、**鑫****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久****公司、******公司、******公司、**欣****公司、******公司、福****公司、**省****公司、**宏****公司、**金****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顺****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福****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路应****公司、******公司、**九州****公司、**省鑫阳****公司、**鑫****公司、**中****公司、福****公司、**千****公司、**瑞****公司、******公司、福****公司、******公司、**敏帅****公司、**泰闽****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 、**省****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自然保护区修缮生态科普教育走廊建设项目(高峰至川坳段)已由 ****财政厅 以 闽财资环指{2022}1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高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1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自然保护区修缮生态科普教育走廊建设项目(高峰至川坳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财政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4元(含暂列金:118472元、暂估价536500元)下浮8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月9日至 2024 年8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8时 0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58****6167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县建筑业企业投****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 月 2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交易中心,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网、业主公示栏 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上媒介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县**镇闽**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