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学、中心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工程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玖佰零贰元壹角捌分(¥143902.18元)
项目经理:张乐
二、其他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3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亚锦城B27
联系方式:谈工 151****8081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