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兴东街道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区兴东街道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兴东街道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16.2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最高限价:本项目固定总价报价,总计162000.00元(共计9个村庄)作为最高限价;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三级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来具****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cn/(****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送地点):****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00元(现金缴纳)。
八、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地址:**市**区新世纪大道中实交易九楼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1****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