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市**区义井村池前7号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池前7号 | **市**区义井村池前7号 | 30000 | 645 | 5(含3个月免租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一付。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汇达出租方委托账户,租金以转账形式缴交,转账时需注明承租方名称和承租地址。先缴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按中标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按每年递增5%至合同期结束。
3、履约保证金及管理费:押三付三,履约保证金为最后一年月租金3倍。管理费单价15元/月/平方米,按照计租面积收取。
4、免租期: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5、租赁用途:商业/办公/文化(其他严格按照《**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4〕3号)文件施行管理)。本项目不得经营废品收购、现场加工、易燃易爆品、丧葬等影响安全及卫生环境等相关的业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经营大排档、KTV、歌舞厅等。否则即时终止合约,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6、计租面积说明:池前7号64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28平方米,天井面积117平方米。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51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均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移交。
10、管理费缴交方式:管理费按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押三付三。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特约事项:(1)经营所需的消防、卫生、营业等各类行政审批、验收等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因未获得相关证照影响经营的,与出租人无关。(2)本项目属于古厝历史文化建筑,承租人必须保证计租面积的80%以上对外开放经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在15日内报备装修方案及经营方案,若发现存在租赁场所未对外开放经营,在租赁场所范围内设置高档娱乐消费经营,未经许可违章搭建、未经许可随意装修、未按报备经营方案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等行为,出租方视为违约,即时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资产,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3)竞租成功后,原则上竞租成功方即承租方,因承租方经营需要,出租方允许承租方新设立权属企业并由新设权属企业负责日常经营活动。承租方承诺该新设企业应在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一个月内完成设立工作且承租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新设立企业及满足相应的持股比例,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合同继续履约。承租方保证其自身及承租方新设企业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署关于将本合同项下承租方利义务转让给承租方新设企业的三方协议。无论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承租方均对承租方新设企业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承租方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需为承租方新设企业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本公告内容不能保证其客观全面性。承租人必须对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价标的所有情况,并无条件认可。今后,如因承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约,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损失,包括装修、经营、搬迁损失。
5、风险揭示:标的均按现状出租,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符合自身需要,且参与竞租即认定为已看样。如报名竞租人或中选竞租人竞租成功后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报名竞租人或中选竞租人应慎重考虑其经营的风险性(包括装修投入、政府拆**置等)。
6、违约责任及处置:标的均不得转租、转让、分割出租等,否则即时终止合约,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损失,包括装修、经营损失、搬迁损失。具体情形详见租赁合同。
7、其他特别约定:(1)本项目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另行承担,承租人的用电、用水,应与场地所在管理单位签订用水、用电协议。(2)该标的供电均按现配套用房供电标准。如增容需根据该标的用电总量是否满足增容需求。如可增容,承租人自行办理且费用自行承担。(3)若有办理工商登记或年审需要的请自行负责。(4)政府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拆除和改造等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承租人。政府需要对租赁房产征迁、拆除和改造时,租赁房产及土地(含装修、添附等)对应及产生的一切补偿款均归出租方所有,经营者补偿款(如有)的归属以有权部门认定为准。
8、该租赁标的物****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商运营管理,**市****公司负责租金的收取及开票事宜。
9、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10、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1、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
1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商业/办公/文化使用(其他严格按照《**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4〕3号)文件施行管理)。本项目不得经营废品收购、现场加工、易燃易爆品、丧葬等影响安全及卫生环境等相关的业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经营大排档、KTV、歌舞厅等。否则即时终止合约,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合同签订前将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3、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8月15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8月15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市**区**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8月15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0591-****2633。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8月16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0853
传真:059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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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