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新材料升级改造及配套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42576Q | 建设单位法人:项炳庆 |
余园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湾坞镇龙珠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特种新材料升级改造及配套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20-C3120-炼钢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湾坞镇龙珠村 |
经度:119.73846 纬度: 26.7715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5 |
宁环评〔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00 |
5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4257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42576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69335Q | 竣工时间:2024-05-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js-eia.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项目名称:****特种新材料升级改造及配套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项目名称:****特种新材料升级改造及配套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30 万吨粗制镍铁合金与铁块、合金和石灰等辅助材料按一定比例配比,精制成35 万吨精制镍铁合金与15 万吨特种新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建设规模:30 万吨粗制镍铁合金与铁块、合金和石灰等辅助材料按一定比例配比,精制成35 万吨精制镍铁合金与15 万吨特种新材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工艺流程分:精炼炉→VOD 真空脱气炉→LF 炉等精炼→连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工艺流程分:精炼炉→VOD 真空脱气炉→LF 炉等精炼→连铸。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技改工程VOD 炉新增建设一套除尘设施,采用低压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 根43 米排气筒排放; 技改工程LF 炉新增建设一套除尘设施,采用低压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 根43 米排气筒排 放; 3#、4#、5#回转窑卸料口、矿热炉镍铁液出口、矿热炉出渣口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单独排放。 2、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技改工程VOD 炉新增建设一套除尘设施,采用低压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 根43 米排气筒排放; 技改工程LF 炉新增建设一套除尘设施,采用低压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 根43 米排气筒排 放; 3#、4#、5#回转窑卸料口、矿热炉镍铁液出口、矿热炉出渣口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单独排放。 2、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技改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未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未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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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123560 | 0 | 0 | 0 | ****860 | 123560 | / |
483.374 | 0 | 0 | 0 | 0 | 483.374 | 0 | / |
923.948 | 0 | 0 | 0 | 0 | 923.948 | 0 | / |
504.004 | -2.5 | 0 | 0 | 0 | 501.504 | -2.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次技改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技改工程运营期间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至各自浊环水系统,作为设备冷却用水补水。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设备直接冷却水需要满足下表要求,在此要求控制下可保证设备不受到腐蚀影响,保证循环水泵不受磨损。全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全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本次技改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技改工程运营期间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至各自浊环水系统,作为设备冷却用水补水。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设备直接冷却水需要满足下表要求,在此要求控制下可保证设备不受到腐蚀影响,保证循环水泵不受磨损。全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VOD 炉烟气处理设施 | 项目VOD炉烟气、LF炉烟气中颗粒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mg/m3);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铬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中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7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VOD 炉配套建设一套除尘设施,采用低压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VOD 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尾气经1 根43 米排气筒排放。 | 监测 | |
2 | LF 炉烟气处理设施 | 项目VOD炉烟气、LF炉烟气中颗粒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mg/m3);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铬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中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7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LF 炉单独建设一套低压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LF炉系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置后,尾气经1 根43 米排气筒排放。 | 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音降噪设施 |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风机底座安装减振片。降低设备震动带来的噪声;同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 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VOD 炉、LF 炉运营期产生的灰渣送湿红土矿堆场制粒;精炼渣给青拓环保建材、大禹冠华、****公司回收利用;浊环水系统污泥送冶炼工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你公司应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池可依托现有已建成的事故应急池(容积为5800m3) | 技改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未变化,项目应急设施依托原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应急设施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应急设施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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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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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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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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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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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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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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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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