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旗县农村村屯装维业务外包项目
成交供应商公示
2024****公司旗县农村村屯装维****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下:
分包1 :**县小街基****销售店
分包2 :**县****公司
分包3 :**县****公司
分包4 :**县****公司
分包5 :库伦****服务部
分包7 :**宏玉****公司
分包8 :科左中旗****公司
分包9 :科左中旗金玉****公司
分包10:******公司
分包11:科左中旗****公司
分包12:科左中旗纵贯****公司
分包13:******公司
分包14:**吕****公司
分包15:****商贸有限公司
分包16:**市****公司
分包17:通****公司
分包18:**市****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4日,共5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文杰
联系电话:153****98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云飞
联系电话:186****7578
邮箱地址:****@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