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2024年质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质检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公司下属石林复烤厂拟采购质检设备一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消音柜 | 2 | 台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 | 水分室通风柜 | 4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3 | 水分室边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4 | 水分室中央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5 | 水分室水盆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6 | 原烟检测室边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7 | 原烟检测室中央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8 | 原烟检测室水盆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9 | 结构检测室边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0 | 结构检测室中央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1 | 结构检测室水盆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2 | 样品制作室边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3 | 样品制作室边台中央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4 | 样品制作室水盆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5 | 化检室通风柜 | 4 | 台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6 | 化检室边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7 | 化检室中央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8 | 化检室水盆台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19 | 水份室通风系统 | 1 | 套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0 | 化检室通风系统 | 1 | 套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1 | 活性炭吸附箱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2 | 活性炭吸附箱 | 1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3 | 化检室试剂柜 | 4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4 | 化检室容器柜 | 4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5 | 评吸室样品柜 | 4 | 个 | 40天 | 石林复烤厂 |
2.3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签订合同,接到供货通知后40天完成定制供货及验收。
2.4供货地点:****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6采购金额:约52.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以下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3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②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审核。
3.4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不需提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携带以下资料:
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③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 **省**市**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获取招标文件。
5.3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络报名需将以****公司邮箱: ****@qq.com ,****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报名电话: 187****8186 ,联系人 舒瑞 。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5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省**市**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开标厅)。
6.3未送达指定投标地点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样品、检测报告,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免责声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 系 人:舒瑞 江陈 于天霞 李青 刘蓉燕 文思琦 冯云瑞
电话:0871-****5612 187****8186 传真:/
备注: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或故意设置障碍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石林县**大屯
联 系 人:罗工、马工
电 话:0871-****0908
附件1: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2024年质检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报名期限: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止 | |||
投标人填写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投标人(单位)电话: | 投标人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投标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 |||||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投标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报名人签字: | |||||
投标人资料领取 | |||||
序号 | 领取内容 | 领取时间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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