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7年校园物业服务项目(四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一包里项目经理中的“(4)具有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或中级人力**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现变更为“(4)具有二级(或技师级)及以上企业人力**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人力**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一包里投标人业绩中的“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公共楼宇值班、保洁、维修和会务服务,否则不予认可”现变更为“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公共楼宇的值班类、保洁类、维修类和会务服务类,否则不予认可。此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如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体现不了要求的内容,须另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签订各方盖章的业绩证明、说明等佐证材料。”;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一包里管理人员配备中的“4、为本标包配置的项目专职管理人员(业务主管)中: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智能楼宇管理员或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或垃圾分类管理或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2 分。”现变更为“4、为本标包配置的项目专职管理人员(业务主管)中:具有消防员类或智能楼宇管理员类或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类或垃圾分类管理类或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类等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2 分。”;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一包里技术人员配备中的“2、空调维修:提供 1 名具有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2、空调维修:提供 1 名具有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或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或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5、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一包里技术人员配备中的“②提供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现变更为“②提供 1 名具有中级(或四级或4级)及以上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
6、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二包里项目经理中的“(4)具有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或中级人力**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现变更为“(4)具有二级(或技师级)及以上企业人力**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人力**管理师证书的得 2 分。”;
7、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二包里投标人业绩中的“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学生公寓保洁、值班、维修服务,否则不予认可。”现变更为“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学生公寓的保洁类、值班类、维修服务类,否则不予认可。此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如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体现不了要求的内容,须另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签订各方盖章的业绩证明、说明等佐证材料。”;
8、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二包里管理人员配备中的“4、为本标包配置的项目专职管理人员(业务主管)中: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智能楼宇管理员或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或垃圾分类管理或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2 分。”现变更为“4、为本标包配置的项目专职管理人员(业务主管)中:具有消防员类或智能楼宇管理员类或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类或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类或垃圾分类管理类或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类等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2 分。”;
9、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二包里技术人员配备中的“2、空调维修:提供 1 名具有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2、空调维修:提供 1 名具有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或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10、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三包里投标人业绩中的“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否则不予认可。”现变更为“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公共区域保洁服务类、垃圾清运类,否则不予认可。此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如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体现不了要求的内容,须另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签订各方盖章的业绩证明、说明等佐证材料。”;
1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三包里投标人业绩中的“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绿化管养、水体(系)治理,否则不予认可。”现变更为“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服务内容至少须包含绿化管养类、水体(面、系)治理或管理类,否则不予认可。此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如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体现不了要求的内容,须另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签订各方盖章的业绩证明、说明等佐证材料。”;
1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的第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注:1.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报价异常且无合理说明和证明资料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2.所有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变更为“注:1.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报价异常且无合理说明和证明资料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2.所有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内综合主管、业务主管、主管为同一含义。”;
13、原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08点30分”现变更为“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泰丰大街168号
联系方式:055****4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服务中心F座
联系方式:189****8298、055****0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凯(采购人代表)、马玉龙(代理机构)
电 话:055****4216、189****8298、055****0631
五、附件
1.****2024-2027年校园物业服务项目(四包,二次)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