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西溪植物园提升改造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西溪植物园提升改造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西****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公告信息 | **西****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植物园提****行政审批局****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行审投[2023]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植物园提升改造项目 2.2 工程地点:**西****植物园内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分两期建设,总投资约50000万元。其中****酒店及配套建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实施范围内,****酒店及其配套约31000、****中心建设改造约5000、****停车场约110000;二期为除一期建设范围外,园区内育苗大棚、其余景观绿植、建筑物及构筑物提升改造建设等。本次设计范围含以上全部内容。(以上面积均为初步测算,最终以施工图报审面积为准) 2.4 质量标准:本次设计包含土建改造和装饰装修等阶段,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要求,须通过住建、自然**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其中设计方案****规划局和市规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初步设计须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概算需要。其工程造价指标在满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合理选型选材尽量节省投资 2.5 设计周期: 本次招标设计服务期限分两个阶段完成,其中,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提交设计方案;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至施工图阶段,中标人须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完善并提供相关部门审批需要的相关材料,设计方案获得招标人认可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协助概算编制单位编制概算等)并通过审批。注:因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关于设计服务期限仅接受录入数字,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按90日历天录入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6 招标内容 2.6.1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一 个标段。 2.6.2 招标内容:西溪植物园提升改造涉及到的主体、专项和装饰装修、软装(家具、艺术品、标识、地毯、灯具、窗帘等选型)等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总平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要求中标设计单位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政府部门要求的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协助概算编制单位编制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进行相关报批报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优化服务、后期招标配合、施工期间(配合、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竣工验收以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上述内容中需要工程咨询、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咨询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委托前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相关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等部门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以上设计****植物园区域范围内的单体建筑改造出新、各建筑单体室内装饰装修(含土建改造、钢结构或结构性工程、装饰装修、硬装软装、标牌标识、厨房洗衣房、游泳池、水电、消防、强弱电、智能化、会议系统、暖通、空气调节系统、电梯、厨房、酒吧、电器及电机设备、视听和电讯系统、隔音设备、建筑声学等)、室外绿化景观、水景、亮化、标牌标识、消防管网、智能化、监控、强弱电、给排水等综合管线。如中标人拒绝完成上述任何内容,招标人有权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中标人所拒绝内容的相应设计,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可在设计费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 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定标后第一名不补偿、第二名补偿0.5万元整(含税)、第三名补偿0.3万元整(含税),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设计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有权免费使用定标前3名单位的设计成果。(领取设计成果补偿的单位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招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93:880/#/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49.****.193:880/#/login 7. 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以及同步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路11号泓盛大厦2楼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80****5345 2024年8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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