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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项目 | 拟募集资金总额213,250万元及以上 | |
2024-08-12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9-06 | |
暂无 |
******公司增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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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50及以上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50.0000-50.0000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13,250.00万元 | ||||||||||||
170000.000000-170000.000000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1-1 | ||||||||||||
拟引入1个战略投资者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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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后,增资****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50%股权,战略投资者持有50%股权。 | ||||||||||||
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经增资企业董事会/股东同意,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合同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董事会/股东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正常进行的;增资企业提出终结申请;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 ||||||||||||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促进融资租赁业务的扩张,发力汽车金融市场,赋能集团新车销售。 | ||||||||||||
1.资产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次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务和所有者****公司的原股东、新股东依法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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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
**市**区庆槎路803号二楼 | ||||
陈良忠 | 成立日期2004-02-24 | |||
170,000(人民币) | ||||
--请选择--****公司****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集体所有制 ****公司 |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租赁业 | |||
--请选择--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民****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83M | |||
中型 | ||||
机器人销售;旧货零售(需取得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汽车租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经营;铁路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贸易代理;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广告业;电子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二手车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通信设备零售;贸易咨询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酒店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融资租赁服务;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 | ||||
1 | 职工人数271人 | |||
****公司 | 170,000 | 100 | ||
1,410,735.47 万元 | 1,222,018.05 万元 | 188,717.41 万元 | ||
150,474.73 万元 | 8,694.19 万元 | 6,553.83 万元 | ||
备注 | ||||
956,985.8 万元 | 844,822.22 万元 | 112,163.58 万元 | ||
115,943.74 万元 | 13,190.53 万元 | 9,613.67 万元 | ||
备注 | ||||
994,084.52 万元 | 890,643.44 万元 | 103,441.08 万元 | ||
94,791.9 万元 | 6,204.76 万元 | 4,489.52 万元 | ||
备注 | ||||
****国资委监管 | ||||
****[914********02048X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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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意向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以下“基础资格条件”(须全部满足)和“必备条件”(须满足任意三条及以上)。 1.基础资格条件如下(须全部满足):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合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提供企业设立证明文件)。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认购(提供书面承诺)。 2.必备条件如下(满足任意三条及以上即可): (1)核心**:汽车金融业务方面有强大的实力,风险控制、组织架构和流程设置方面有多年实践经验和高度专业知识(提供近年来主要业务类型、产品类型、业务数据,风险控制体系等方面的说明)。 (2)产业协同:****集团****公司(下称“广汽集团”)或其出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存在重要业务**关系(提供相关**协议复印件,可遮盖部分敏感信息)。 (3)资本协同:****集团或其出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保持良好的资本**关系,曾投****集团持股20%以上企业(提供出资证明复印件、股权交易协议(可遮盖部分敏感信息)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股东信息查询页面或投资承诺函)。 (4)行业地位:****集团位列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之一(提供财富网有关世界500强榜单的查询页面)。 (5)国际业务:拥有国外的金融业务布局,与跨国汽车生产企业有长期**关系(提供相关**协议复印件,可遮盖部分敏感信息)。 (6)资金实力: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或股本超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首页、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的复印件(每页保留页码,合并成一份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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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
是 | |
按固定金额收取 639,750,000 (元) | |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799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根据增资合同约定原路无息退还。 3.被确认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如不按约定签订成交文件及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增资企业所有。 |
20个工作日 | |||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满足拟新增投资方数量的,则),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信息发布,最多**45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 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的,则),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在取得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 2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说明: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得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
竞争性谈判 | |||
资格审查环节后,若产生1名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等要求,采用协议成交方式的,在取得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同意后,交易双方直接签订增资合同。 当产生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项目进入以下遴选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合格投资方。资格审查完成后,产权交易机构将组****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包括1至2名增资企业现有股东代表,其他成员为增资企业代表),合格意向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环节进行报价。 竞争性谈判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意向投资者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行业的地位及布局、国资企业混改实践经验等; (2)意向投资者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报价相对市场挂牌交易价格溢价程度较高的优先; (3)意向投资者与融资方在未来战略发展中具有业务协同性和互补性,能够在融资方主营业务中与融资方形成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的优先; (4)意向投资者具备**整合能力,具有汽车、金融上下游行业等行业领域市场开拓、投融资经验,具有良好的汽车金融或关联行业风控管理经验的优先; (5)意向投资者对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的认同度,能够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 ****小组与意向投资方现场授权代表最终确定报价。 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的遴选结果保留最终解释权。 |
无 |
吕小姐、陈小姐 |
http://gz.****.cn/;https://www.****.com/ |
020-****0566、****0910 |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