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47评价井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133020Q | 建设单位法人:刘小波 |
金云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地区**市乌伊路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准**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47评价井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维吾尔自治区**市小拐镇西侧约30km |
经度:84.65759 纬度: 45.199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1-16 |
克环保函〔2018〕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13302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致合必拓****公司 |
913********519486N | 验收监测单位:**蓝****公司****公司) |
****0100MA776YF90U | 竣工时间:2018-12-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hjb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钻排647评价井1口,井深为260m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排647评价井1口,井深为268m |
根据地质实际勘测情况,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井、试油、封井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封井 |
经调查,排647评价井于2018年12月02日在勘测完成后,通过提取的岩心分析,无油气显示,认为井不具有开采价值后封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钻井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进行处理。 试油作业时应带罐铺膜作业,不产生落地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填埋场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钻井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未随意开设便道,无车辆乱碾乱压情况。本项目未试油且已封井,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 2、本项目在钻井过程中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其主要成份为水和膨润土,泥浆中不含铬等有毒有害物质。钻井岩屑及废弃钻井泥浆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废水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企业回用;泥饼拉运至****进行处理,干化后的泥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标准,用于铺垫井场。 3、本项目无试油期,不产生落地油;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的垃圾桶内,交****处理。 |
本项目无试油期,不产生试油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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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钻井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 本项目在钻井过程中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其主要成份为水和膨润土,泥浆中不含铬等有毒有害物质。钻井岩屑及废弃钻井泥浆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废水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企业回用;泥饼拉运至****进行处理,干化后的泥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标准,用于铺垫井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 1、井场建设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在划定的施工作业范围进行,未随意开设便道,无车辆乱碾乱压情况; 3、钻井结束后,对井场进行了平整,并覆土压实; 4、制定办法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要求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 5、放喷池进行有效防渗处理,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6、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采用遮盖等措施; 7、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施工现场无乱堆、乱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清理; 8、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 |
表7 风险设施
1 | 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及应急设施 | 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及应急设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钻井废水包括机械冷却废水、冲洗废水等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中,完井后废水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做为生态林灌溉用水或企业回用。设置可移动旱厕,生活污水与粪便均排入移动旱厕内,钻井结束后及时拉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钻井固废主要是钻井废弃钻井泥浆与岩屑,钻井过程中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其主要成份为水和膨润土,泥浆中不含铬等有毒有害物质。委托****进行处理,干化后的泥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试油作业时带罐铺膜作业,不产生落地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钻井废水全部输送至“泥浆不落地”泥浆槽中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企业回用。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厕所,定期拉运****采油厂****基地统一处理,未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钻井固废全部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罐车拉运至****进行处理,干化后的泥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标准,用于铺垫井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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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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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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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地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场工程区采取土地平整、恢复地貌,栽种植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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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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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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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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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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