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年7月5日,****法院作出(2024)冀0181破申1号《通知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公司工程量及后续各阶段工程费用,顺利推进工作,现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公司所涉及的已竣工未结算项目、未竣工未结算项目以及在建工程续建至验收合格状态的续建工程等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2.****公司所涉及的在建工程续建工程的跟踪,出具工程预算报告,必要时编制招标清单;
3.配合审计、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工作;
4.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5.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涉案工程款类债权的审核工作;
6.****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相应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公司及其股东、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院专业机构备选名录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报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简历、从事破产业绩介绍、工作方案、报价方案,并附具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证明,并可提供原件核对。(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载明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公司及其股东、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的承诺,以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责任等内容,并保证按时出具报告,否则有权解除委托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5.对预重整所涉及不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符合相关准则规定等。
6.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准备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在报名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
四、费用支付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即固定价格,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2.无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具备支付能力后再行支付。
3.因破产需要对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的或需补充、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如因造价咨询机构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叁份)邮寄至**市东****社区****公司临时管理人收;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7****1833。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临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确定入选机构,本次选聘选取正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家,备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家;如果报名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中选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如招募工作因预重整工作的调整而变化,则临时管理人可在通知后调整。
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4.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5.参与本次选聘的相关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临时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