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电话:139****1574
开标时间:2024-08-29 15:30:00
**县康沙镇司法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县康沙镇司法所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资金来自2024年**专项(第一批)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中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藏洛发改发【2024】41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县康沙镇司法所建设项目
1.3项目内容: 司法所300.12平方米,附属工程1项(主要包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硬化135.00平方米)。
1.4标包划分及份额:不划分标包,中选份额100%。
1.5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人指定的全部内容)。
1.6工期:6个月。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3年(2021年-2023年)无重大涉诉或仲裁。
2.3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最近期月份的财务报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投标期限内。
2.6满足技术规范书等其他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4年 08月 09日至 2024年08月16日(**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至**市**区吉祥民居8栋1单元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
4.1 纸质投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9日15时30分,地点:****会议室。本次招标唱价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申请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招标投标、唱价等事宜。
招标人:****
地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吉祥民居8栋1单元202室
联系电话:139****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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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