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浦县鲔丰渔光互补50MW光伏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1MA7AG58X0X | 建设单位法人:王绪民 |
刘志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壮族自治区**市**县闸口镇大路山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鲔丰渔光互补50MW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大路山村 |
经度:109.****8977 纬度: 21.****778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2 |
北审批建准〔2022〕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500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1MA7AG58X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50140XE | 验收监测单位:广****公司,**市祥泰建设****公司 |
914********130664K,914********390098X | 竣工时间:2024-03-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1XpFaJ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工程建设容量为50MW,共安装116480块560Wp单晶硅组件,采用13°固定倾角支架方式安装;设置16个3.125MW的光伏发电方阵,每个方阵配置1套3125kVA的箱逆一体机和直流汇流箱;**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容量为100MVA;2回35kV集电线路长10km,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修建进站道路0.2km,检修道路长5km。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容量为50MW,共安装114010块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电池组件,其中560Wp组件64896块,575Wp组件49114块,采用13°固定倾角支架方式安装;设置16个3.125MW的光伏发电方阵,每个方阵配置1套3125kVA的箱逆一体机和直流汇流箱;**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容量为100MVA;2回35kV集电线路长6.915km,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修建进站道路0.2km,检修道路长8.6km。 |
实际建设阶段的电池组件块数比环评阶段减少2470块,电池组件型号调整为560Wp、575Wp,总建设容量不变;升压站的电压等级、主变容量未发生变化,设置了危废暂存间,验收阶段的事故油池容积比环评阶段增大,可满足排油要求;验收阶段道路长度环评阶段增加,集电线路长度减小,占地和土石方量均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运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变压器底部设置有贮油坑,变压器西北侧建有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可满足变压器事故排油需要;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运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本工程建设的变压器底部设置有容积为32m3贮油坑,其容积大于主变压器油量的20%;升压站在主变压器的东北侧设置有一座有效容积为71m3的事故油池,其容积可满足站内主变排油需求。升压站投入试运行以来,无事故废油产生。后续发生事故时,主变压器油经集油坑收集,通过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置;产生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
事故油池容积增加,原因是工程深化设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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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 处理能力为0.5m3/h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在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食堂油烟废气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 | 油烟机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施工期 ①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消纳处理。 ②本工程施工量较小,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可在场地内自行消纳,做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时采用塑胶布或帆布遮盖,避免受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④可回收利用的各类建材包装箱袋和设备安装包装物等统一****收购站综合利用,其它砖块、混凝土碎块等无法回收利用的集中运至市政指定地点消纳处理。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弃土及时回填或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2)运行期 ①本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居住110kV升压站内,生活垃圾经升压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②废旧太阳能板收集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返厂处理。 ③箱逆变一体机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集油箱,检修时需由有危****公司带走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④变压器底部设置有贮油坑,变压器西北侧建有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可满足变压器事故排油需要。 ⑤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⑥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板直接交由厂家回收返厂;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1)施工期 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建筑材料、设备包装材料等已分类集中堆放,能回收的已进行回收,不能回收已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消纳处理,无乱堆乱放现象。 ②本工程施工土石方平衡,无弃方;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时采用彩条布进行进行遮盖,有效减少了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生活区内,生活区内设置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施工人员定期清运至闸口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④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建材包装箱袋和设备包装材料等已分类集中堆放,能回收的已进行回收,砖块、混凝土碎块等不能回收已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消纳处理,无乱堆乱放现象。施工开挖产生的临时弃土集中堆放于指定的地点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回填或用于绿化覆土。 (2)运行期 ①本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居住110kV升压站内,升压站东北角设置有垃圾桶,运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闸口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②后续检修过程中会更换部分太阳能板,产生的废旧太阳能板收集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返厂处理。 ③本工程箱逆变一体机的变压器油重为1.8t,变压器油常温下密度约0.895t/m3,每台箱逆变一体机发生事故时排油体积约2.01m3/次。箱逆变一体机底部设置有容积为2.6m3的事故集油箱,检修、更换以及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集油箱,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站内设置有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产生后置于专用的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本工程建设的变压器底部设置有容积为32m3贮油坑,其容积大于主变压器油量的20%;升压站在主变压器的东北侧设置有一座有效容积为71m3的事故油池,其容积可满足站内主变排油需求。升压站投入试运行以来,无事故废油产生。后续发生事故时,主变压器油经集油坑收集,通过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施工期 ①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施工准备阶段的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活动应尽量避开雨天。 ②在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再排放。 ③对于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设置人工挖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梯形。 ④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其使用功能。 ⑤采取分区域施工的方式,先将施工区内的养殖鱼类、虾类全部打捞出塘,一部分成熟的鱼类、虾类运至市场销售,其它少部分未成熟的鱼苗、虾苗则就近放养至其它鱼塘或虾塘,施工时将施工区水塘内的水全部使用水泵转移至周边鱼塘,施工结束后再次使用水泵将水回流至原鱼塘或虾塘,并将原有鱼苗、虾苗转移回原处。 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在滩涂内取土、弃土、排放污水和弃置、倾倒垃圾,不占用河道等具有行洪功能的区域。 ⑦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和毁坏红树林。 ⑧须严格按照项目边界进行施工,不得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破坏红树林地及相关设施,不得破坏潮间带生态环境,不得占用河道等具有行洪功能的区域。 (2)运行期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整治,并恢复其原有的使用功能。 ②使用固定式光伏阵列,通过混凝土桩连接,离开水面铺设,****电站浮体因腐蚀可能产生的水体污染。 ③加强场区的巡逻,****林业局建立候鸟监测、救护、联动机制,若发现受伤鸟****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护。 | (1)施工期 ①施工期已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了施工顺序,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已尽量避开雨天。 ②升压站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场地四周、道路一侧已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施工期所需的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于施工生产区内,对于容易流失的水泥等置于专用的防雨棚中,其余堆料采用彩条布苫盖。施工生产区场地四周已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④本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拆除,场地已平整。 ⑤光伏阵列区已采取分区域施工的方式,施工时将施工区水塘内的水使用水泵转移至周边鱼塘,产生的养殖尾水经尾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再排放。根据现场踏勘,大部分鱼塘、虾塘在施工结束后已重新进水并恢复养殖功能。 ⑥本工程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占用河道、**,对区域行洪功能无影响;施工期未在滩涂内取土、弃土,也未排放污水和弃置、倾倒垃圾。 ⑦本工程已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和毁坏红树林的事件。 ⑧工程已严格按照红线边界进行施工,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未破坏红树林地及相关设施,未破坏潮间带生态环境,也未占用河道等具有行洪功能的区域,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 ①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土地整治。 ②本工程采用固定倾角支架方式安装,光伏支支架基础采用PHC高强预应力管桩,光伏面板离开水面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很小。 ③建设单位制定了每天巡检的运行管理制度,若发现受伤鸟****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护。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升压站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变压器建在集油坑上方,废变压器油汇入集油坑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行期值班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巡护,防止发生滴、漏现象;若巡检发现箱式变压器故障时,****公司进行修理,将集油箱内的废油带走处置。 ②更换将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31类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退役的蓄电池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 ①工程调试运行以来,未产生有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相关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站内设置了足够容量的集油坑和事故油池,若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排油,变压器油经集油坑收集,通过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全部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每天对光伏区进行巡检,箱逆变一体机发生事故排油时,事故油经管道排入集油箱,然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升压站内设置有1间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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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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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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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施工期 ①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施工准备阶段的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活动应尽量避开雨天。 ②在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再排放。 ③对于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设置人工挖排水沟,排水沟断面为梯形。 ④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其使用功能。 ⑤采取分区域施工的方式,先将施工区内的养殖鱼类、虾类全部打捞出塘,一部分成熟的鱼类、虾类运至市场销售,其它少部分未成熟的鱼苗、虾苗则就近放养至其它鱼塘或虾塘,施工时将施工区水塘内的水全部使用水泵转移至周边鱼塘,施工结束后再次使用水泵将水回流至原鱼塘或虾塘,并将原有鱼苗、虾苗转移回原处。 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在滩涂内取土、弃土、排放污水和弃置、倾倒垃圾,不占用河道等具有行洪功能的区域。 ⑦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和毁坏红树林。 ⑧须严格按照项目边界进行施工,不得扩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破坏红树林地及相关设施,不得破坏潮间带生态环境,不得占用河道等具有行洪功能的区域。 (2)运行期 ①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整治,并恢复其原有的使用功能。 ②使用固定式光伏阵列,通过混凝土桩连接,离开水面铺设,****电站浮体因腐蚀可能产生的水体污染。 ③加强场区的巡逻,****林业局建立候鸟监测、救护、联动机制,若发现受伤鸟****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期 ①施工期已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了施工顺序,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已尽量避开雨天。 ②升压站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场地四周、道路一侧已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场地内的雨水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施工期所需的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于施工生产区内,对于容易流失的水泥等置于专用的防雨棚中,其余堆料采用彩条布苫盖。施工生产区场地四周已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④本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拆除,场地已平整。 ⑤光伏阵列区已采取分区域施工的方式,施工时将施工区水塘内的水使用水泵转移至周边鱼塘,产生的养殖尾水经尾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再排放。根据现场踏勘,大部分鱼塘、虾塘在施工结束后已重新进水并恢复养殖功能。 ⑥本工程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占用河道、**,对区域行洪功能无影响;施工期未在滩涂内取土、弃土,也未排放污水和弃置、倾倒垃圾。 ⑦本工程已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和毁坏红树林的事件。 ⑧工程已严格按照红线边界进行施工,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未破坏红树林地及相关设施,未破坏潮间带生态环境,也未占用河道等具有行洪功能的区域,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 ①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土地整治。 ②本工程采用固定倾角支架方式安装,光伏支支架基础采用PHC高强预应力管桩,光伏面板离开水面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很小。 ③建设单位制定了每天巡检的运行管理制度,若发现受伤鸟****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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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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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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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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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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