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8月0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2024-08-08 15:04:59主题词:发布机构:发文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8日-2024年0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136 0931-****057
通讯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 编:73003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处理10万吨废盐的**化利用项目(一期) | ****园区S215附近 | **** | ******公司 | 本项目收****门市****工业园及其周边县区的工业废盐,用来生产氯化钠、硫酸钠、氯化钾等工业盐。总处理规模为10万吨废盐:一期处理量约3.6万吨/年废盐,二期处理量约6.4万吨/年废盐。本次环评只涉及一期。 | 废盐暂存库和液相分离车间废气负压收集后引至尾气处理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光催化+臭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废气经1#排气筒(20m)排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废气经2#排气筒(20m)排放;甲醇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焚烧系统废气采用“回转窑+二燃室+余热锅炉+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脱酸塔(活性炭及消石灰粉进行吸附)+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洗+引风机”系统处理后,由3#5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化粪池预处理,****园区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液送至焚烧炉处置;生产滤膜反洗水、树脂反洗水、车间清洗废水、焚烧系统处理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急冷;蒸发冷凝水回用于溶盐和配置溶液,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座、橡胶减震垫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07日和2023年3月23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一次和二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分别在《**日报》上进行了信息公开,****管委会及**东镇以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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