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及管网更新改****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核字〔2024〕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地热井钻探施工 2)建设地点:**省**市**县**内。 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共94眼地热井钻探,现在只对具备条件的40眼地热井钻探四个标段公开招标,一标段范围为1号井至14号井共14眼地热井钻探,二标段范围为15号井至24号井共10眼地热井钻探,三标段范围为25号井至32号井共8眼地热井钻探,四标段范围为33号井至40号井共8眼地热井钻探。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依次评审,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二次招标为二标段和四标段。 5)工期:11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明细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协会办颁发的水利钻井甲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地热井钻井工程)。(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19 年以来具有一个钻井深度1000米以上的地热钻井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1)根据《石****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委员会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委员会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赵**,联系电话:155****2050;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志、王培、陈志召,联系电话:139****62268。 监督部门:****服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311-****6632 邮箱:****@163.com。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2 09:00:00至 2024-08-17 09:00:00(**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平台”(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0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2024年9月2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上传投标文件(PDF 格式)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 CA 解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赵**,联系电话:155****2050;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志、王培、陈志召,联系电话:139****622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局
电话:0311-****6632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地热井钻探施工二标段 | 投标人 | 900.0 |
**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及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地热井钻探施工四标段 | 投标人 | 8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省**市**县幸福南街88号 | 地址: | **省**市**路486号 |
邮编: | 052406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赵** | 联系人: | 杨志 |
电话: | 155****2050 | 电话: | 139****226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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