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拟建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预选库。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并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辖区范围内(详见附件1)。
二、房屋征收部门
**市**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
四、委托内容
对********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其他附着物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征收经营性房屋所造成停产停业补偿费、被征收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以及产权调换安置房等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五、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评估机构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六、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携带原件核验)
(一)《********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二)房地产估价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授权委托书(如有);
(七)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八)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上述资料;
(二)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18:00止;
(三)报名地点:****(**市**区**街道丽山路51号),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3361、178****5636;
(四)选取方式:被征收人协商选取;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八、其他
(一)本次通告是为了建立********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预选库,最终确定1家评估机构,从事********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号)、《**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政府令第 342 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此项工作;
(三)参与报名的机构,应当在通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进入********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的机构应参与协商会议和摇号工作,不得缺席。
****
2024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