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新能源和****研究院集群EPC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省新能源和****研究院集群EPC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02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园区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工0553-****5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路与**路**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贺188****566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3 | |
项目总监 | 张小寒 | |
证书编号:****512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182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市亚父路(巢**路-**大道)工程。 加分业绩:**市亚父路(巢**路-**大道)工程;**市快速路网骨干工程海秀快速路(一期)监理四标。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高新区何山路西延工程三标段监理。 加分业绩:**高新区何山路西延工程三标段监理;**市乌镇大道干道快速化改造(市区段)项目施工监理。 | |
业绩奖项 | **市亚父路(巢**路-**大道)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省****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9 | |
项目总监 | 安昉 | |
证书编号:****554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182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金简黄快速路一期(简仁快速路-成简快速路至机场南线段)。 加分业绩:金简黄快速路一期(简仁快速路-成简快速路至机场南线段);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项目(蓝天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项目(蓝天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项目(蓝天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中心(一批次)监理 | |
业绩奖项 | **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58 | |
项目总监 | 赵西江 | |
证书编号:****2753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182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段规划设计项目。 加分业绩:**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段规划设计项目;**生态城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监理(一期)。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生态城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监理(一期)。 加分业绩:**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段规划设计项目;**生态城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监理(一期)。 | |
业绩奖项 | **市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滨河生态水系整治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投标函附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59%。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一。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