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朔政函〔2024〕134号文件批准,受****委托,公开挂牌出让**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壹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及控制指标的要求
地块编号 | 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主要规划及控制指标 | 土地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R202401 | **县抗战路D16-01地块 | 39964.3 | 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出让70年;兼容零售商业用地(090101≤20%)出让40年 | ≤2.1 | ≤32% | ≥30% | -10~+24 | 18104 | 5500 |
备注:1.控制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控制,绿地率为下限控制。 2.具体规划要求按照朔自然资规条〔2024〕1号文件执行。 |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咨询服务费1000元,指**项目登记服务费50****储备中心申请报名。
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4年9月2日17:00以前全额缴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中心于2024年9月2日17:30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转抵成交价款;未竞得者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50%及以上,剩余价款1年内缴清。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全额承担)。挂牌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利息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
四、其他事项
(一)地块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土地,竞得人应从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
(二)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
(三)出现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政府负责解决。
(四)出让范围内涉及农用地耕作层的,需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竞得人需报送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至自然**部门审查,并完成剥离验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六)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漓管委、发改、自然**、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许可。
(七)报名截止时,地块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的,摘牌日转为现场竞价日。
五、竞买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公开增价竞买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50万元的整数倍,报价不低于竞买起始价即可成交,按照出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二楼205室(**镇将军路13号)
(三)挂牌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4日上午10:30。
(四)挂牌地点:****一楼大厅 (**县**镇将军路13号)。
(五)摘牌地点:****交易中心四楼12号开标室(**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六)联系电话:0773-****316
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