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病原微生物精准诊断与监测管理中心(实验室)
****病原微生****管理中心(实验室)
建设地点:**市**区榆垡镇今荣大街73号******院区C栋B1层C-B1014房间
公示时间:2024-08-12至2024-08-16
受理时间:2024-08-0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院区C栋B1层C-B1014房间,占地面积432平方米,建筑面积432平方米,年诊断8000例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微生物参比室、样本处理室、基因测序室、核酸提取室、PCR分析室、****实验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消毒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实验内保持微负压,废气通过自建排风系统收集,进入楼顶自建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2)水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水厂(一期)。(3)噪声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隔音箱等降噪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纯水机废树脂、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文航
联系电话:139****1490
环评单位名称:**中水润物****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大**际机场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102602
邮寄地址:**市大****发展中心D座一层
传真电话:****952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学院****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1291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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