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委托****进行**市阿拉哈克河流域水**配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
网盘链接:https://pan.**.com/s/1wQeUfN-jQ4anC7VWMcLHCQ 提取码:wt72。
同时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规划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以及对本规划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包括流域附近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单位联系方式:187****0002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栋11层1单元1107室。
单位联系人:田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057 邮箱:****@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和****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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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