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询比代理机构”)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询比人”)的委托,对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关于询比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1.项目名称: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询比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6.最高投标限价:994300.00元
7.项目内容:荔枝湾片区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变更预****财政局不进行结算财政评审的合同结算)审核等服务,以及其他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其他详见询比需求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询比文件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7.供应商须在广****超市(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完成备案登记。
三、报价文件要求及组成
1.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供应商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及其授权代表须按报价文件指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3)报价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4)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供应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3)本询比公告第二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所有报价文件包封于同一密封袋,密封袋口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询比文件获取地址、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区桥中中路159****中心南塔11楼1108第三事业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价:100元。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市**区桥中中路159****中心南塔11楼1108会议室。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5时00分(**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 询比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次询比服务费由询比人支付,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并下浮20%。
八、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询比人:****(****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80
联系地址:**市**区西堤二马路37号
询比代理机构:****
联系人:许工
电话:020-****9587
联系地址:**市**区桥中中路159****中心南塔11楼
****(****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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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