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 08- 12 14 : 45 |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 你单位《关于核准****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和地方“发展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提升农村幼儿教育水平,实现幼儿教育现代化,满足北白象镇联芳村内居民子女学前阶段教育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幼儿园建设项目(2103-330382-04-01-199408)。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 ****白象镇联芳村(柳象组团07-01-17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幼儿园,设置9班。建设用地面积4925m2,地上总建筑面积5123.91m2,另有地下建筑面积198.9m2。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室外)工程、设备采购等。 四、项目总投资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2734.4万元,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建设中,应遵守贯彻规划、住建、环保、水保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行政许可要求,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降耗、维护稳定措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3)0134号)、****委员会《****幼儿园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政法风评〔2024〕79 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业主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