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雷办发〔2019〕24号),将********工作部门,正科级,****海洋局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2. 负责自然**调查监测评价。
3. 负责自然**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 负责自然**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 负责自然**的合理开发利用。
6.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策。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三旧”改造)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7. 负责编制全市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8. 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9. 负责审批项目规划方案。
10.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11.负责城****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3.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4.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6.负责矿产**管理工作。
17.负责监督实施海洋经济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
18.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19.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20.负责自然**领域科技发展、宣传教育、交流与**工作。
21.负责自然**行政执法工作。
22.负责森林和草原**的监督管理。
23.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
24.负责湿地**的监督管理。
2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2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27.****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2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自然**、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部门职责,****内设10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地籍耕保股、管制利用股、规划建设股、行政审批股、海洋和矿产股、林业管理股、执法调处股、人事股、党委办。****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 184 人,离退休人员合计240人,年末遗属人员 10 人。
1. 圆满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2020年7月开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完善,于12月28****政府正式批复,国空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国土空间保障。
2. 科学编制规划,发挥规划引领。2023年我市已编制完成并上报预留用地规模项目38个,面积合计3056亩。2023****委员会11次,****委员会10次,为我市各类建设项目的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3. 积极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一是重新修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预计2024年1月底形成初步成果。二是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目前项目成果已通过规委会审议,现报省住建厅审查。三是加快推进历史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兴镇东林村、**镇潮溪村两处**省历史文化名村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4. 拆旧复垦,促进乡村**建设。2023年共验收21个项目面积635.6882亩,挂网交易39个项目面积1294.9647亩,成交总价款73233.1726万元,**市应收64748.24万元,已收64748.24万元。2024年预计完成12个拆旧复垦项目指标交易,面积300亩,预计收入150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按2万元/亩分成,预计收入600万元)。
5. 三旧改造,盘活土地**。2023年**市下达城市更新新增改造任务150亩,完成改造任务100亩,我市共完成新增改造任务227亩,完成改造任务227亩;目前准备启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 加快建立健全林长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初步建立起市级、镇级、村级三级林长组织体系。成立了**市全****领导小组及**市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了市级、镇级、村级三级林长。我市现有市级林长30人,已落实责任区域,镇级279人,村级林长514人,护林员159人,制作并安装林长公示牌489块。二是建立健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制度体系。今年召开市级总林长会议8次。为完善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七项配套制度,建立起“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森林法官”及林长制工作述职机制等工作机制。
2.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我市今年完成林分优化任务5220亩,新造林抚育3820亩。其中陆地造林1000亩,沿海防护林2220亩,封山育林1000亩,社会投资造林1000亩,完成率100%。已完成新造林抚育3820亩。二是实施“红树林之城”建设提升行动。我市今年红树林营造任务2108亩,已完成营造2108亩,完成率100%。正在筹备于我市附城镇浦中村建设雷****示范区,建设面积5500亩,现正在积极与附城镇浦中村协商退塘还林落实造林地块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我市今年森林乡村建设任务1个,绿美红色乡村建设任务1个。森林乡村建于**镇足荣村,达到森林乡村指标要求,绿美红色乡村建设地点位于附城镇南田村,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县镇村绿化工作已完成苗木需求量初步调研及初步编制了实施方案,正在积极统筹资金。四是持续开展全民爱绿植绿兴绿护绿行动。我市计划到2027底前建设义务植树主题林5个,今年我市已按要求建成主题林“**市人才生态林”1个,并已经完成立牌。全市开展义务植树22次。五是加快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我市今年已完成雷高镇木棉森林公园绿美示范点建设,总投资400万,主要建设是完善步道以及部分宣教设施、景观提升及补植套种珍贵树种。2024年我市拟在**镇德地村建设一个绿美**示范点,初步计划投资700万,其中500万来源于省级典型镇建设专项资金,200万来源于省级涉农资金。拟对覃斗镇流沙村红树林湿地生态小公园改造成小微湿地,初步计划投资100万,来源于省级涉农资金。
3. 加强森林**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森林图斑整改工作。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图斑核销工作,讯速组织认真核实,对2023年1-4期森林督查图斑进行自查自纠,及时销号。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共95宗,其中违法使用林地8宗,占用面积2.8543公顷,违法采伐林木87宗,采伐林木蓄积806.4立方米。目前已完成查处整改34宗,查处整改率35.79%。另一方面我市2013-2017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及2018-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违法图斑案件共有618宗,已查处整改完成613宗,未完成5宗,查处整改率99.19%,每年度整改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保护湿地,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我市年度湿地卫星影像变化图斑3个,变化图斑查处整改到位3个,查处整改率100%。我市共9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公园5个,均已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且完成自然保护地挂牌。目前,已完成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6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3个,科学考察4个;自然公园总体规划1个科学考察1个。2023年上级下发的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变化情况图斑21个,均已整改完成。三是推动古树名木保护提升。我市885株古树名木已全部完成登记和挂牌工作且签订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每年均开展古树名木健康巡查工作,建立巡查档案,今年未发现破坏古树名木及生长环境现象,共对5株古树进行抢救复壮,15株古树进行围栏建造。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路段的野外巡护检查力度,****农贸市场、餐饮酒楼内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惩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受鸟周”为契机,大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制作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单(手册)、小礼品等约2000多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了我市动植物保护管理体制及打****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间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联合执法力度,以“清风行动”和“双百日”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共侦破野生动物案5宗。五是筑牢森林防火体系。我市今年森林灾害防控情况良好,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一方面我市已定制森林防火规划,2023年按照工作内容并使用资金117683.46元,发布了《**市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督促各镇街按照方案实施。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建设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森林防火“五进”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0000份,悬挂200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80辆,发送森林防火短信50000条。六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我市护林员159名,均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对护林员培训两次;2023年护林员平均上线率为89%,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森林特别防护期上线率达94.47%。七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今年我市已完成薇甘菊防治任务4000亩,森林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八是按时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023年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林效益补偿资金533.74万元,当前支出为512.34万元,支出率为96%,已达95%以上。
4. 提升林业服务效能,服务经济建设。一是强化占用征收林地管理。为加强占用林地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发挥林地定额管理的调控作用。2023年度完成使用林地变更审批48宗,使用林地面积合计135.8675公顷(商品林地134.9825公顷;生态林地0.8850公顷),其中**市批次项目建设用地办理使用林地变更一共7宗,使用林地面积合计33.3626公顷;各镇街涉及农村建房批次用地办理使用林地变更一共15宗,使用林地面积合计1.6172公顷;环北部湾**水**配置**段工程办理使用林地变更1宗,使用林地面积1.6898公顷;养猪场及其他设施农用地占用林地的项目办理使用林地变更9宗,使用林地面积合计41.3299公顷;供电线路及风电项目办理使用林地变更4宗,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1165公顷;**建筑用砂矿项目办理使用林地变更1宗;使用林地面积17.4523公顷;建筑用**岩矿项目及建筑用**岩配套碎石场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延期2宗;办理临时使用林地9宗,临时使用林地使用林地面积合计40.2992公顷(环北部湾水**环北部湾**水**配置**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6宗,临时使用林地面积合计34.618公顷;其他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3宗,临时使用林地面积合计5.6812公顷)。
5. 为更好维护林业平衡和协调林地保护,严格保护林地**,加强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局报送下一年度所需定额计划,拟订定额分配计划方案。2024年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所需占用征收林地定额计划拟订27.4239公顷,市、县级项目建设所需占用征收林地定额计划拟订767.2943公顷,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民用、商业、经营性项目。
1. 依法征地,保障项目用地。今年共完成征地面积约580亩,为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等重点项目落实提供用地保障。今年以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3宗,涉及土地总面积11.4公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6宗,面积24.02公顷。
2. 提前介入,抢争用地指标。今年共完成用地报批17个批次,其中,组卷报批成功6个批次,批准总面积733.215亩;尚有11****政府资金问题影响,目前还没走完程序拿到批文;“一户一宅”用地报批,今年已组卷35个批次,面积49.2905公顷(739.3575亩);
3. 聚焦经济发展,增强自然**要素保障能力。今年共完成挂牌出让土地19宗,面积1373.66亩,土地价款共计40507万元;划拨土地37宗,面积,2813.53亩,出让价款共计2465.94万元。
4. 加强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3年,**下达我市处置2009年—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面积为8.8294公顷,我市处置面积9.3144公顷,超额完成0.485公顷,完成率105.49%。:我市疑似闲置土地共有8宗面积7.556公顷,已处置2宗面积1.676公顷,处置率为22.2%,其余6宗正在处置中。
5. 更新地价,为土地管理提供支撑。一是我市原《**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雷自然资(公告)〔2019〕6号】执行年限已满3年,我局及时开展文件更新工作,****政府备案。二是园、林、草地基准地价项目编制工作成果己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待湛****市政府备案。****储备中心一同研究**市供应计划,提出住宅、工业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意见,****中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1.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一是我局已编制完成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完成**市下达我市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9996亩。二是开展耕地恢复工作,结合我市主要农业结构调整实际,及时督促指导各镇街、农林场对原园地、草地等一般农用地通过种植番薯、蔬菜、玉米等耕地作物,及时耕地恢复任务。三是加快推进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实施,客路镇本立村与唐家镇毛坡村项目工程总进度分别为86%和82%。四是我市2023年完成指标交易5宗金额共计11561.322万元,其中交易耕地指标3宗,交易面积193.941亩,交易金额2202.642万元;交易水田指标2宗,交易面积301.956亩,交易金额9358.68万元,为我市创造了可观的财政收入。
2. 多措并举,加快完成生态修复工作。我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51.39亩,已全部治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其中6.33亩通过转型利用方式完成治理修复,45.06亩通过自然恢复和工程恢复相结合方式完成治理修复。
3. 久久为功,做好自然**常态化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一方面做好2023年度自然**常态化监测工作。我市2023年度自然**常态化监测图斑总量(下发图斑+自主举证图斑)约17404个,目前已完成17089个,剩余315个处于外业调查阶段。另一方面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我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总量(下发图斑+自主举证图斑)约33319 个,目前已完成18668个,其余图斑正加快核实整改中(其中541个处于外业调查阶段,838个处于内业单图斑建库阶段,6099个处于县级审核阶段,3913个处于市局审核阶段,3260个处于省级审核阶段)。
1. 加强矿产**开发管理,保障有序开发利用。2023年我市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3家,公示3家,公示率100%。一是积极做好我市砂石矿采矿权出让工作。一方面我局积极做好砂石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报批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按规定程序完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采矿权方案报批等前期工作。2023年共出让采矿权2宗,出让价款共计29100万元,是原历年出让采矿权成交出让收益(价款)总和的5倍。二是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及时为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等10多个项目用地选址提供了压矿查询服务。
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我局常态化组织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截止目前已经派出巡查人员160余人次。重点对到企水博袍岭地质灾害危险点周边及闭坑**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了无遗漏、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已完成企水卜袍岭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并于2023年3月份将该项目****人民政府。三是联合地质灾害防治技****地质局****大队、应急局等相关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车等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五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详细介绍如何识别地质灾害前兆、自然灾害等各类应急处置防范知识,强化部门联动宣传成效。共发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900份多份、挂图50幅等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11车次。
3. 坚持自然**节约集约路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我市东西两面**,海域面积4421.70平方公里,占**市的20.5%。2008年前,我市海岸线长406公里,2019年修测长356.8公里,10米等深浅内海域面积1000万平方公里。**申报**自然**节约集约示**(市)获得批准,成为**18个海洋自然**节约集约示**(市)之一(**市唯有**市一个),并获得**省奖励建设用地指标150亩。2023年共出让审批海域使用权2宗,用海面积共为59.3527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共计0.88万元。办理****牧场流沙1号用海手续,总用海面积694.7995公顷,其中人工鱼礁群面积51.7736公顷,深水网箱面积605.3402公顷,筏式养殖面积51.7736公顷。
4. 强化海洋**管理,保障海洋安全和收益。一是逐步解决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8个,已获自然**部批复备案,正在稳步推进完善用海手续。二是抓好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工作。2023年我市在省厅和市局的指导下,进行岸线占补指标交易22.8米,每米起拍价20万元,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上进行公告,该宗岸线占补交易指标是**首创第一例。将打开我市岸线占补指标交易的新局面。三是抓好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工作。今年项目涉及****牧场,流**避风塘整治和维护,**电厂搬迁乌石港,乌石中心渔港航道港池整治疏浚,****船厂港池用海,乌石—企水**公路特大跨海大桥用海等6宗,办结2宗,报批1宗,进入用海论证3宗。四是加强海洋协管员管理,完成非法用海疑点疑区核查任务。2023年海洋协管员巡查发现违法用海疑点疑区37宗,其中北和11宗,东里镇9宗,附城镇13宗,纪家镇1宗,覃斗镇1宗,乌石镇1宗,调风镇1宗。有效配合沿海镇和海洋综合执法部门维护用海秩序,确保国家海洋权益不受侵犯。(5)是抓好无居民海岛管理。我市无居民海岛有赤豆寮岛,娘子墩岛,石头墩岛等三个,分布在企水和东里。完成上级下达的无居民海岛资料统计和海岛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得到上级肯定。
1. 全力开展卫片图斑专项执法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我市2018年至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面积13570.77亩,现已整改4704.76亩,整改率34.67%。根据上级考核要求,2023年需完成未整改量的25%即2590.75亩,现已整改1496.97亩,整改率57.78%。2023年1-11月份我市新增违法用地面积483.75亩,现已整改139.68亩,整改率28.87%。二是全力推进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我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共580宗,其中月报169宗。已整改到位273宗,整改率47.07%。月报已整改并上报126宗,整改率为74.56%。三是加强自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自然**督察发现问题有6类52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0宗,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0宗,其他有关“非农化”问题9宗,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问题1宗,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问题1宗,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宗。目前,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宗已完善手续;其他有关“非农化”问题9宗已整改4宗;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0宗已整改1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0宗已整改2宗(2022年督察新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宗)。
2. 加大对非法采矿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结合**市“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和省、**市局有关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强化打击整治非法开采违法行为,积极与水务、**、纪委监委等相****政府在“打非”工作中进行多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农林场、水务、环保、供电、**等部门联合共查处非法采矿行为60宗,扣押非法采矿挖掘机62台、运输车辆30台,非法采矿案件全部现场移交属地镇街查办,同时做好案件督办、指导、提醒等工作,确保打击成效依法落实到位。
3. 全力推进自然**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上级转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等方式,以线索摸排为重点,做好矿产**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今年以来,我局承办扫黑除恶线索11宗,已办结11宗,办结率100%。我局共收到“三书一函”10件,已办结10件。主要涉及村民非法占用土地用于建设养蛙场,以及非法开采矿产**造成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对所反馈的“三书一函”积极对接,持续跟踪,积极推动相关镇街等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禁毒工作会议4次,****种植场所12处,与挂点帮扶镇南兴镇联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8次。
4. 扎实做好信访调处工作。今年以来,**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转来104宗,办结94宗,正在办理10宗;自然**信访信息系统转来70宗,办结69宗,正在办理1宗;12345市长热线转来300宗,办结292宗,正在办理8宗。我局受理土地权属调处案件5宗,办结1宗。通过及时化解自然**领导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年初制订普法工作方案,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日,****广场等地设立宣传点、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车、拉横幅等方式,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法》《测绘法》等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全年共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投入费用约26.6万元,制作横幅878条,出动宣传车1123车次,印发宣传单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栏49个。
1. 压缩时限,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根据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建设工程验线》审批压缩为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为10个工作日。为加快建设工程审批,按照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原则,我局积极推动将规划审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审查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实施,****服务中心的窗口,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办理受理,申报资料初审收件。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公开业务法规、办事须知、办事程序,并在**省政务网上设置网上公开,审批实行“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运行机制。2023年我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03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458宗;完成《建设工程验线》手续170宗;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220宗;完成项目地块规划下达14宗、设计方案审查28宗、控制性规划调整和单元规划审批39宗。同时,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办,跨域办,市内通办,大大便利群众。2023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30701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569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750份。
2. 优化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时效。截至目前,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684件,其中出让金和收益金102件(根据2023年出台的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理的有关建议,该业务转为无审批业务,平时作为不动产业务办理的缴费环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93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份、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438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9份、植物检疫证308份、建设工程验线150份、建设工程竣工核实200份,工建窗口方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竣工核实、验线、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共84件。截至目前,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3. 有序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21个镇(街)414个村委会2281个自然村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总宗地数(宗)332396,已挂网公告宗地(数量)79887,已登薄宗数5056宗,市级内外业验收已完成且将数据库汇交省厅。
1.内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的内控管理人才,习惯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中在精度和深度上还需下功夫。
2.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没有系统的评价方法,评价水平不高。
1.建议市财政加强指导,提供一套系统先过的管理方法,并组织培训,发放光盘给单位学习,派专家末协助构建一套适合于我局的绩效评价体系。
2.将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承机,合理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价,聘请专家进行续效评价,进行以向、横向比较、评价、发现缺点,及时纠正,积累经验、做到预算精准和绩效效益明显。
我局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95分,已于8月10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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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