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JJDCCB-G1003(A))
一、项目概况(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正常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 **市**县 ;
3.项目基本情况:零星维修施工。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5. 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签订后一年或达到150万元维修额度;
6.招标范围:包含室内外地面修缮、屋面修缮、墙体修缮、墙面刮胶、疏通补漏等泥工修缮,桌椅门窗锁维修和更换,窗帘制作安装、冷作制作安装等木工修缮,电气(器)线路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有关规定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已签订合同未开工,视为项目经理在建。)
5.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08月 12 日至2024年08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间,下同)
(二)审领地点:线上获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事项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 03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省**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07。
(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cn/)上发布。
七、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任务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方式:纪检监督部门:银先生,电话153****6852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156****73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华中、熊永生
电 话:0731-****6133、136****9313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