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8-12】
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水表、阀门采购及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次招标共含三个标段,各投标人请根据各自产品及服务内容择优选择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费城街道等11个乡镇,其中8处主管网延伸工程、9个村庄村内****泵站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市**
3、招标范围:详见项目招标清单
4、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
5、计划工期: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
一标段:**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水表(采购)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40.80元;
二标段: **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阀门(采购)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802.40元;
三标段:费具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350000.00元。
招标工作涵盖:招标货品生产、包装、运输、到场指定地点卸车、配合项目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质量、机电及金属结构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水表(采购)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标段采购内容并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范围内的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二标段:阀门(采购)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标段采购内容并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标段:质量检测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质量检测的能力。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有关于资格审查部分的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每日8:30-17:30时)各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ggzyjy.****.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投诉受理单位:**水利局: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539-****817;地址:**省**市****路87号;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00分
2、地点:****中心开标一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
地 址:****办事处马兴庄村
联系人:狄主任
电话:150****8800
7.2代理单位:****
地址:**市**区无影山中路121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2****370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交易中心(http://ggzyjy.****.cn/linyi/)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