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次(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23】739号文件及黑发改投资函【2023】48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次(三次)
2.2交货地点:各支队,具体支队及交付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招标内容:运输装备(具体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3(原第二包) | 班组突击车 | 60 | 台 |
4(原第三包) | 轻型运输车 | 17 | 台 |
5(原第四包) | 装备运输车 | 97 | 台 |
2.4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5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6招标内容: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相关安装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包,可兼投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3包:3244.80万元
第4包:204.91万元
第5包:2807.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公司名义签署。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潜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
3.5.其他(提供承诺函):
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5 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0日00时00分(**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省公共**交易网中的《关于**省公共**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纪检督查处
电话:0451-****2310
招标人:****
地址:**省****岗区**路****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451-****2337
招标代理:****
地址:****岗区尤家街爱达壹号AS7栋
联系人:马工
电话:0451-****6202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