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单位:****。
二、邀请项目:**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三、项目背景及内容
****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无废县区建设要求和**市的实际情况,拟开展**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实际情况,编制《**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二)按照国家、**省、**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的要求,对“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建设目标指标、任务清单和工程项目清单等内容要求及其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评估,编制《**市“无废城市”建设总结评估报告》。
四、工作范围:负责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代理相关经验。
六、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四)其他关于“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需密封提交。
报名时间及要求: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5日下午17:30时(共4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办公室(**市**路108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75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