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头镇**北路35号,邮编:528427
联系电话:****2513
传 真:0760-****2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头镇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加油站项目拟建于****头镇南头大道**贤邦路交界处。项目总投资2498.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万元,用地面积为10656.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40.9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加油服务,以及提供洗车服务,年产销售汽油8000吨、柴油2000吨,清洗汽车26667辆。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场地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站区四周设有截流沟,场地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