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土保持条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574-****7881,传真:****7881
三、电子邮箱:****@qq.com
四、通讯地址:**市**区卖鱼路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
2、建设地点:**市**区
3、建设单位:****
4、方案编制单位: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东部**明**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公园绿地工程、桥梁水系工程、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公园绿化50351m2,公园铺装27567m2;**市政桥梁2座,景观桥梁9座,沿湖挡墙2840m,沿河挡墙133m,新开挖水域面积约10.85万m2,对现状后塘河(盛莫路—湖茵路)进行清淤,清淤面积约2万m2;**1****中心、2号商业楼、3号商业楼、隧道管理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4516m2;同时配套建设管线、照明等配套设施。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0331hm2,其中永久占地22.6174hm2,临时占地0.4157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07.32万m3;开挖量82.31万m3,填筑量25.01万m3,外借8.87万m3,余方66.17万m3。
本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土方及钻渣泥浆拟运至李花桥码头、**区鑫宏/豪城码头;拆除废料、淤泥拟运至******公司综合利用。若周边项目有需要且时间衔接良好,优先就近调运及利用。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40469.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38661万元。
本工程拟于2024年8月开工,拟于2026年8月完工,预计工期为25个月。
****水利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