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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县2024****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4〕28 号)《研究关于启动**县2024****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的决定,原则同意**县2024****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连****小学校。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对运动场升级改造、**配套电房及线路升级改造、建设智慧课室、教育信息化建设等4项。
四、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840.60万元(其中:运动场升级改造624万元、**配套电房及线路升级改造180万元、建设智慧课室350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686.60万元)。资金来源拟分别由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562万元;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追加资金350万元;2023****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省补助资金142万元;2024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786.60万元等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计划2024年8月动工,至2024年12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促进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县2024****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和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24年8月 6日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