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公司,182****9417
项目名称 | ****超市经营权招租(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1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8月19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挂牌期。 | ||||||
招租人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1324MB1W11229M 所在地:**县**北路西侧拦岗**侧成子**东**侧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陈主任,137****9996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招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招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 | ||||
租赁期限 | 2年 | |||||
经营范围 | 生活日常用品类、学习文具类,所有食品禁止销售。 | |||||
其他说明 | ****学校规定的时间段经营,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本学期学生周六日放假);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经营,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范围之外从事营业活动;所有商品价格在商品旁边的醒目位置布置价格标签、明码标价。商品价格****超市价格;****学校改造须要合同被迫终止的,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 学校预先通知经营单位做好准备;经营单位水电费按年按照现行标准收取。超市内部和周围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等为经营单位自行负责。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评估价格 | 300960元/年 | ||||
评估机构 | **海正土****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海估SQ字(2024)0100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29日 |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元/年) | 增价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租 期 (年) | 参考面积(㎡) | |
****超市经营权招租 | 300960 | 1000或其倍数 | 150000 | 2年 | 120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注意事项: 1、请各竞价人使用非IE浏览器登陆竞拍系统进入报价; 2、请各竞买人竞价后、继续竞价前、竞价结束前1分钟一定要不停按“刷新价格”按杻,以获取到最新价格。根据最新价格确定是否继续报价。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于中标后一周内按照要求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十天内将租金30%金额缴纳到会计室,商店经营半年再交余款30%,经营满一年交清全年租金。学校开具正式发票,并合同期满无违规行为,无息退还;逾期未缴纳经营费,将视为违约,学校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拍租。 二、事项说明 1.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招租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承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招租人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对招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承租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招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陈主任,137****9996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招租人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招租人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招租人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招租人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年租金占租金总额比例不变。 3.承租****超市经营经验证明,****超市营业执照、商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经营手续材料,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4.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经营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承租人必须亲自经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一旦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招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招租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承租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7.在合同期结束3日内承租人与招租人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学校。逾期不搬的,承租人应按现租金的1.3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占有使用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拒不让房,招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人的丢弃物,任由招租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8.房屋以现状招租,在竞拍成交后,招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9.承租人应严格执行《租赁合同》、《****院内超市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如有违反,招租人可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10.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 |||||
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 1. 承租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超市经营的法人单位; 2. ****超市经营管理过程中****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销售“三无” 产品、假冒伪劣商品。 3. 超市内货架等物品自备,水电自付,每年结算一次。****学校的同意下,可以进行简单装修装饰,但不得变动房屋结构。 4. 经营品种、 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屡次不改,或发现严重问题,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承包人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和卫生标准。 7.为了保证安全,承包人应有相对固定的供货商。 | |||||
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 1.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成交资金来源合法; 2.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承租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n); 5.承租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承租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承租人承诺的事项。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本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com/#/)→“用户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5)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标的名称,****银行账号及收款账号所有数字);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 ③管理业绩等材料(相关证明要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4. 经营方案、制度、职责、预案及质量品种价格承诺等; 6.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8:00。 3.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缴款无效)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交易中心 (2)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承租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承租人的,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2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产权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承租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合同》、付清首年租金、与产权人签订合同、交纳租赁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竞买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产权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中标后无法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人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4:30 2.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个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一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3.自由竞价期:60分钟。 4.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县小型项目信息网承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台维护费(按成交价款比例支付,详见附件里收费标准)。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 3.成交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招租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等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