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洋湖镇供水工程厂区机电设备 同类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受****的委托,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洋湖镇供水工程厂区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8月12日14时30分在****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9176.9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401.5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3636.00元。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5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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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主要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评审项中:
1、水泵设备性能技术指标全面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得2分,如有细微偏差的得1.5分,有重大偏差的得1分。
2、阀门设备性能技术指标全面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得2分,如有细微偏差的得1.5分,有重大偏差的得1分。
修正为:
1、水泵设备性能技术指标全面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得2分,如有细微偏差的得1.5分,有重大偏差的得1分。
2、阀门设备性能技术指标全面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得2分,如有细微偏差的得1.5分,有重大偏差的得1分。
招标文件其他保持不变。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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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